2011年5月26日 星期四

尺報創刊號-打開服學/訪問服務學習組 組長 羅淑真

乖乖學,乖乖做,長大才可以做“志工”

組長對學生作服學整體狀況的看法?

大一有實作跟講授的課程,在實作課程的實施上,有一些投機的學生,比方說時間早上七點半,他可能起不來,起不來他就漠視課程,他想反正還有三年的時間,所以學期中就辦停修,有辦停修的學生還好,但有人甚至就不管。整體來說,大一有七、八成的學生都算不錯。最近幾年,我們對全勤比例減少憂心且感到難過,減少的理由是,既然可以請假,那寧願辦請假,學生對全勤榮譽的重視越來越低。學生覺得能過就好,服學不過是一個零學分的課程。學生可能覺得服務別人需要花很多時間,所以不願意參與。講授課程強調精神價值,我們藉由這個課程傳達觀念,並且持續在服學精神,內涵課程的提升與堅持努力。

組長對於學生反應工作希望多元選擇的看法?

從九十九學年度開始,服務學習不只是打掃。今年多了十二小時的基礎訓練課程,學生不只打掃,也在充實志願服務的精神。除此之外,現在還增加內涵課程,就是隨專業科目、一般課程的老師,在課程中會帶著班級學生,加入社區服務的行列,出去做社區服務。還有服學本身的幹部,也常常做社區服務,學校的各系所也有很多類似的服務參與。服務學習的名稱,為什麼不是打掃,打掃跟教育不一樣,打掃是純粹清潔環境,而勞作教育,是學習服務這個環境、進而造福人群,這樣的概念,是有教育意涵。

現在正在建構在地化服務,外展就是在地化的社區,因為學校沒有圍牆,學校以外的地方我們做很多,不是沒有做。

一年級知道可以做打掃以外的服務嗎?

一年級可以藉由特殊訓練,可以得到證照(志願服務記錄冊),抵服學學分。比如,第一學期有服學的特殊訓練,或者,在高中做過特殊訓練,實作生下學期只要做勞作教育,不需要十二小時的基礎訓練。實際上,我們帶領很多一年級生,到外面作特殊訓練,例如霧峰婦女保護協會,或者是志願服務的部份,都可以抵免時數。

在新生訓練,我的課程就有說明,很多人在新生訓練,低頭說話、玩手機,不專心當然不知道,他們都漠視這個部份,而且學務處、服務學習組都有公告。最新的服學護照也很清楚,今年做了變革。外展的單位有圖書館、系所、體育館、課外組、校外社區等等,一年級不能被配到外展,是因為要你們熟悉環境,先從校園開始,二年級才到社區(外展),三年級有機會參與國際志工。

可以請問在手冊的哪裡嗎?

服務學習手冊的服學辦法,都有提到。你們可能沒有熟讀,對不對?

服學組長對小隊長要求寫正面心得問題的回應

你告訴我哪位小隊長這麼做?假若有這種舉動,那是他私人的行為,他是錯誤的。我們不會要求你們一定要寫正面的。我這裡有一堆心得(其他課程的心得),有這麼認真寫的學生,也有隨便寫寫的學生,從頭到尾老師都沒有要求要寫什麼、寫多少。像這位同學,只是去榮民之家就寫這麼多,這代表他非常熱心學習。我覺得我的小隊長若有這樣的舉止,我必須要糾正他,因為在我的服學組裡面,我們不會要求一定要做虛假的事情。你們有發言的權利。

如果你們不能指出是哪位小隊長做了那種事,你們這樣污衊我和我的小隊長,我不喜歡,你們不告訴我,是誰,這就代表你們帶著負面的看法來跟我談,這樣我就講不下去了,我們很努力在經營服務學習這一塊,這種指控是嚴重的打擊。如果我的小隊長有這種行為,我就會糾正他,因為他的行為,已經超出我們要求的。


可是小隊長要求把心得先給他看過

那是他自己的看法,不代表我們的想法,他或許有更好的要求,因為部分大學生連心得都不會寫,十個字,錯六個字,但你們還是有發言的權利。

所以心得的審查流程是?

先由小隊長收齊看過,確定你是不是有認真做,也許他求好心切,要求重新寫過,我也不確定有沒有這種狀況。每位小隊長的態度、方法都不一樣。接下來再給大隊長,心得寫得好的同學,我會獎勵。我是要找好的,不要挑壞的。開會時會報告好的,作反思、慶賀。


那寫心得的目的是?

凡走過,必留下痕跡。你懂意思嗎?寫心得最重要的目的是建構學習歷程、做自己的檔案,才會知道自己成功、或失敗的原因。所以我的通識課,快樂志工人就讓學生每堂都寫心得。為以後推甄、找工作,儲備能量,面試者看到,密密麻麻的資料會有好印象,寫心得也會提升寫作能力、溝通能力。

之前在教室、走廊看到學長,把垃圾留在教室,又說垃圾留給等會服學的清理就好。組長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是?

這件事我也聽過,實在是莫名奇妙,怎麼會要服學組回答。這是學生自己末端產生出來的說法,跟服學組無關。

那是不是課程中,反思的部分沒有實踐?

也不是反思沒有效,是學生個人行為,講的人非常少,但渲染很快。我們很努力在做課程,但你也沒努力聽啊!這種抹煞課程的行為是誰應該負責?假使我們努力作課程,你們認真聽,是不是會沒有這種狀況。那麼,說那些話的人,是服學組應該負責的嗎?問題一定都出你們身上啊。

服務學習是必修課,這是因為?

我是八月接任的,沒辦法回答這個問題。“學校”規劃的課程,通識主任也回答不了。服學在其他學校,都是必修,通通零學分必修。因為服務學習是教育部的主軸,教育部規定,學校規劃課程。

在教育部公文中,服務學習可以是通識選修,那麼學校為什麼規劃為必修的共同課程呢?

學校排定課程,必須是教育部明確的指出,大學畢業120個學分中,有多少選修,多少必修。那份公文是教育部補助計劃,而教育部規定的課程,和計畫是不同的兩件事。

公文中,有125所大學參與方案,亞洲大學也在其中嗎?

這個叫服務學習內涵課程計畫。我們有參與計畫拿補助,好幾門課在進行,補助計畫是額外的計畫,跟學校的服學課程不同。課程是指服務學習課程,而計畫是學校要不要參與教育部的補助計畫,兩者是分開的。計畫的部分,台灣的大學未必都參加,但服學相關課程台灣學校都有,包含技職體系。


按:採訪時,給組長看的公文是“大專院校服務學習方案”與他説的補助計畫“教育部補助大專院校開設具服務學習內涵課程作業要點”是不同的。這裡有理解上的差異。

文+訪/退學生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